★ 2023年春季征兵开始启动★
强国必须强军,军强才能国安。我校2023年春季征兵号角已吹响,学校武装部真诚地号召城大有为青年自觉接受祖国挑选,到火热军营去建功立业,唱响青春最美旋律!
为便于同学们熟知征兵动态信息,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参军吧,城大青年!
一
入伍要求
(一)应征报名
全国征兵网报名通道预计12月1日开通,报名时间以全国征兵网发布时间为准。报名时,学校入伍学生征兵网系统应征地选择:天津市-市辖区-和平区-天津城建大学。
(二)征集对象
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。
(三)征集年龄
1.男兵: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,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;
2.女兵: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;
3.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。
(四)基本条件
1.身高:男青年160cm以上,女青年158cm以上。
2.体重: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<7.0mmol/L的,合格。男性:17.5≤BMI<30,其中:17.5≤男性身体条件兵BMI<27;女性:17≤BMI<24。
BMI≥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,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<6.5%,合格。BMI=体重(千克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。
3.视力: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;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.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。
4.政治条件、体格条件等其他条件按照《应征政治考核工作规定》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
入伍流程
1.网上报名。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),完成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。
2.体检政审。已在学校完成应征报名的同学,学校将协同和平区人武部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。
3.走访调查。对于政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,对该生进行走访调查,考察了解应征青年的病史情况、政治思想、家庭背景、文化程度、个人经历,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。
4.预定新兵。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,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,同等条件下,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。
5.张榜公示。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,接受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
6.批准入伍。体检、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,由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,陆续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。学生凭《入伍通知书》办理户口注销、保留学籍、学费资助等手续,享受义务兵优待等政策,等待交接起运,统一输送到部队服役。
三
优惠政策
学校鼓励学生履行兵役义务,入伍期间思想、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,未受任何处分,可享受国家、军队及天津市关于入伍学生保留学籍(入学资格)、专业调整、课程免修、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、研究生专项招录、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惠兵政策。
1. 复学(入学)政策
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学生(含新生),服役期间,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。
2.优先征集入伍
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考、优先审批定兵、优先分配去向。
3.国家学费资助
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,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;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,国家实行学费减免。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,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。
4. 升学优惠
大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具体政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。
5. 复学(入学)转专业
退役后入学或复学,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要求的学生,按照学校日程安排,经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,优先录取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,经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,本科生(非毕业班学生)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不受名额限制,可予以录取。
6. 课程免修
在校生(含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。
免修等级制课程成绩记载原则:服役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计优秀;入伍前已经取得学分者,不重新计分;入伍前未通过者,复学后计及格。
免修百分制课程成绩记载原则:服役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计90分;获得“四有优秀士兵”“个人嘉奖”“红旗哨兵”等荣誉者,计95分;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计满分;入伍前已经取得学分者,不重新计分;入伍前未通过者,复学后计60分。
7. 学分激励
正常退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原因退兵的学生,当学期修读的课程,凡是参加课程考核者(考核成绩>0 分),其总评成绩加20 分,加分后总评成绩最高计75 分,或以实际总评成绩计,由学生持加分表向任课老师申请通过后执行。
8.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
被批准入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,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与相关学习、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的,学校准予毕业。
9. 校级荣誉
对于应征地为我校的入伍学生,经学院推荐,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武装部)审核,符合条件的,在入伍当年,授予校级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研究生”荣誉称号。在学生毕业当年,授予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
10. 优抚保障
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年42404元(全市执行统一标准);从学校参军入伍的学生,退役后,天津市和平区一次性发放约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.5万元;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在校期间每年享受3300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;加上学费资助、部队津贴和保险等补助,每位参军入伍学生两年义务兵直接经济支持可达22万元左右。
11. 退役就业服务
教育部在“24356”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,畅通就业渠道。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、我校就业招聘会,享受就业信息、重点推荐、就业指导等服务。从我市入伍的非津籍大学生退役后优先在津落户、市内迁移等。
12. 安排工作
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:士官服现役满12年;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;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;烈士子女。
13.其它政策
学生参军入伍后,符合条件的同学在部队可以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直接提干;转业后成为国家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干部;公务员和各事业单位定向考录,按照国家、天津市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。
四
学校入伍须知
1.参军同学须加群:2023绿色飞扬(539562532)。
2.全国征兵网报名时应征地应选择:天津市-和平区-天津城建大学。
五
学校及各学院征兵
工作站联系人
学院 |
教师 姓名 |
办公 电话 |
办公 地点 |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武装部) |
于增知 |
13821839150(微信同号) |
大学生服务中心301 |
建筑学院 |
梁隽杰 |
23085068 |
建筑楼204B |
土木工程学院 |
李欣泽 |
23085077 |
建工楼308 |
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|
段占宇 |
23085103 |
行知楼618 |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倪 璇 |
23085111 |
行知楼230 |
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|
王利飞 |
23085188 |
行健楼B402 |
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|
刘 聪 |
23085310 |
主楼432 |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|
朱羽佳 |
2377 3220 |
电信楼407 |
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|
兰亚尧 |
23085094 |
机电楼406 |
地质与测绘学院 |
邓文玉 |
23085097 |
资测楼302 |
城市艺术学院 |
刘 杰 |
23085142 |
艺术楼212-B |
外国语学院 |
王韦蒙 |
23085150 |
文法楼406 |
理学院 |
杨昊瑜 |
2377 3363 |
行健楼C112 |
国际教育学院 |
姜丽晶 |
23085005 |
国际教育学院B201 |
国际工程学院 |
田 雨 |
23085053 |
现教1114 |
吹响征兵“集结号”
汇聚强军“正能量”
2023绿色飞扬(5395625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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